关于向留学回国博士后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暂行办法

为了留住人才和引进人才,加强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,推动实验室科研工作与国际科学前沿接轨。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凡是实验室和外单位留学回国的博士后人员,根据实验室科研工作需要,愿意到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,实验室将从运行补助费中划出部分资金,每人一次性资助10万元科研启动费,同时要求所在课题组配套10万元,计入博士后人员个人帐本,由本人独立支配使用。本办法从2001年执行。

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

2001910